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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服协会

公共管理学院汉服协会章程

一、总则

(一)社团概况

本社团全称为“公共管理学院汉服协会”,系文化体育类社团。社团最高权力机关为“社团

全体成员大会”,日常事务由主席团负责。

(二)社团宗旨

以弘扬传统文化为日的,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的国家,了解自己的民族,让喜欢汉服以及喜欢传统文化的同学们有一个平台,让大家在这里可以和一些与自已志同道合的朋友交流学习,把汉文化发扬光大,为更多的喜欢汉服的同学服务。社训为:“着我汉家衣裳,兴我礼仪之邦”。

(三)本协会坚持以下三点原则:

1. 社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反对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言论和行为。

2. 本社坚决反对挑起任何民族争端以及民族歧视的观点和行为。推崇汉服文化,但不得歧视任何少数民族服饰文化,禁止搞“汉族沙文主义”,禁山对任何少数民族同胞有任何人身攻击以及语言攻击行为。欢迎汉族以及少数民族的同学加入本社。

3. 本协会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以及社团纪律。

二、社员的权利与义务

(一)社员资格

入社:

1. 凡中国矿业大学在校学生,遵守校纪校规,承认并遵守社团章程,对汉服及传统文化有一定兴趣,愿意按时参加社团活动,均可申请加入公共管理学院汉服协会。

2. 申请者应向社团提供自己的信息,并按规范完成表格,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汉服协会社员。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成员义务,享有社员权利。

退社:

1. 社员可自由退社,但退社后30日之内不再具有入社资格。

2. 学生毕业离校白然退社。

3. 多次不参加社团例会及活动的视为自动取消社员资格。

(二)基本权利:

1. 成员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
2. 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3. 有权随时了解社团的动向、监督社团的活动情况。

4. 有权随时提出与社团有关的意见与建议。

5. 有接受有关汉服历史形制培训的权利。

6. 有被评选为学期度优秀成员及其他荣誉的权利。

7. 成员有退社自由。一旦退出本社团,30日之内将不可再次申请加入本社团。

(三)基本义务:

1. 自觉遵守社团章程,接受工作安排。

2. 积极、热情、高效地参加社团活动,认真对待汉服相关活动,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,若有特殊原因应及时向主席、副主席或本部门部长请假。

3. 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、维护社团的美好形象和声誉。

4. 成员之间建立团结、有爱、互助的良好关系。

5. 不管校内校外,成员都应以社团集体利益为重,以中国矿业大学校训为指导,完成社团定下的任务。

三、组织管理制度

(一)社团组织结构

1. 社团设主席一名,副主席一名。

2. 社团主要机构:办公部,研讨部、宣传部各部设都长一名,称“某部部长”。每个部门招干事若干,称“某部干事”。

3. 主席团成员为:主席,副主席,各部部长,共五人。

4. 日常普通事务可由主席安排决定,重要事务原则上由主席团共同商议决定。如有争议可进行主席团全体成员投票,一人一票,再争议不下或者主席如认为有必要,可临时召开“社团全体成员大会”进行投票,全体成员一人一票。任何人不能否决“社团全体成员大会”的投票结果,必须按照“社团全体成员大会”的决议执行。

(二)社团各成员职责

1. 指导老师负贵指导社团各部门工作方向,向社团成员教授汉服及传统文化知识。

2. 主席负责各部门工作的招导、协调、织织、制定社团的工作计划,有权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处理相关事宜;对外代表社团。

3. 副主席分管宣传和研讨部两个部门,主要负责两个部门的工作。负责日常公共事务的管理,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,主席不在时代理其主席的工作。

4. 各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。

5. 各部门分工

办公室:要负责填写社团文件、制订本社团常活动和竞标校级活动的策划方案;兼负责会议记录、场地申请、财物保管和社员团建工作。

研讨部:负责汉民族传统服饰历史的研习,兼负责礼仪展演和传统节俗的分享。

宣传部:负责社团新媒体平台(QQ)的运营,在本协会开展活动之前营造声势在校内宣传本协会即将开展的活动。

(三)奖惩制度

1. 每学期评选出几名优秀社员,并施以奖励,对社团活动表现出色者子以奖励。

2. 凡每学年累计三次无故缺席会议及活动者,予以警告,严重者按自动离社处理。

3. 对严重影响汉服协会形象者,一律取消社员资格。

四、财务制度

社团财务包括社团经费和社团财产两部分。

(一)本协会原则上不收取入会费,参与社团内部活动的协会成员自理费用,举办大型活动须向社联、团委申请报账。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挪作他用,不得在社员中分配。

(二)社团财产来自协会成员自愿指赠的闲置衣物和配饰,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,每笔捐赠有迹可查。

(三)本社团办公室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,保证财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本社团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
五、社团领导机构的选举与任免

(一)本协会最高权力机关为“社团全体成员大会”,每年定期至少举行一次,主席团向全体成员总结汇报工作,之后进行新一轮主席团选举。

(二)若主席、副主席或某部部长严重失职,得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联合申请,可直接向主席或者社团指导老师申请召开“社团全体成员大会”,对失职人员进行弹劾罢免。

(三)主席,副主席和各部部长每届任期一年,可以连任,但不得超过两届。

(四)社团全体成员大会在选举中应进行无记名投票,每人一票,选举要求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六、社团章程的修改

本社团的章程应当与时俱进,因而允许被修改。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进行修改:

(一)每次“社团全体成员大会”召开之时,新一届主席团选举产生之后。主席可向全体成员提出修改章程。

(二)由主席提出,并得到礼团指导老师、社团全体成员三分之一以上支持。或者社团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联合提出。

七、社团终止

(一)本社团因为宗旨变更、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协会主席、部长团提出终止方案。

(二)本社团终止方案须经“社团全体成员大会”表决通过.

(三)本社团终止前,须在社团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不能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
公共管理学院汉服协会

202110月修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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