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矿业大学美术协会社团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社团性质:本组织全名是“中国矿业大学美术协会”,以校内喜爱美术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。接受校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。
第二条 社团目的: 为爱好美术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。
第三条 社团宗旨: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,积极开展活动,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,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,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。
第四条 社团口号:“用激情书写书画的青春” 。
第二章 成员
第六条 成员资格:本校在籍学生,对美术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,审核成员基本准则;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,善良,文明,有责任感,努力上进,遵守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守则和本社社团章程。
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权利
(一)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。
(二)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(三)向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义务
(一)遵守本社社团章程,接受本社团领导。
(二)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,听从社团安排。
(三)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,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。
(四)会员中途退出,需上交说明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,副社长一名。下设三个部门,每个部门一个部长一个副部长,包括宣传部、办公室、活动部。
第八条 社长,部长及副部长产生办法:
(一)社长在校学生会监督、考核下,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。确定后,报校团委备案。
(二)社团干部的选拔,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前提下,采取推荐、自荐等不同形式,产生候选人,通过民主选举产生。
2、根据工作需要社团干部也可由组织以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。
3、社团正副会长人选,由会员推荐选举产生初步人选,报社联审批后,由社联有关人员监督.
(三)成员任职期间,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,按以下程序进行。社长空缺的,由全体部门部长、副部长提名推荐人选,并向全体会员通报;部长空缺的,由社长提名,经主席团和部长团讨论通过,并向全体会员通报。
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,采取直接罢免方式;
(一)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。
(二)在社团内部拉结派,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。
(三)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。
(四)作风不正派,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。
(五)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。
(六)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。
第四章 管理制度
第十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
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:新成员作自我介绍,技术展示交流。社长发言,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;发放会员证。
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:理事会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,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,罢免和选举产生理事会,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,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。
第十一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二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,听从安排,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,产生的后果自负。
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
第一条 社团账目管理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,一人掌管账本,按时记账,管理发票;一人负责保管现金,做好现金记账。
第二条 社团内定期进行财务核对,如发现问题,应及时处理。
第三条 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,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归中国矿业大学美术协会。
第十四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,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。
第十五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。